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原规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原规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细则意见稿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应当实行一套一标,即对每套房源进行单独标价。这有利于消费者更加清晰地了解每套房源的具体价格和相关配套信息。同时,对于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情况,开发商或销售方也应当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这有利于规范网络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价格信息的公示方面,意见稿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确标示以下七种与价格密切相关的信息。其中包括:
- 每套商品住宅房型的“建筑面积单价”、“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每套的“房屋总价”等信息;
- 销售总价信息包括“每套住宅、办公楼销售总价”、“每平方米住宅房屋销售总价”;
- 与住房有关的各种费用内容及与房价有关的服务内容。例如物业管理费、能耗费、中央空调、集中供暖、热水器等费用的明细、收取办法及与房价有关的服务内容等;
- 商品房计价方法、备选房源的房号、价格等信息;
- 已销售的商品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信息;
- 其他与该商品房有关的价格信息;
- 其他需要标示的与该商品房价格有关的其他信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强调了“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的标示要求。这一要求的提出,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房子的真实价格,从而做出更加理性的消费决策。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至11月6日。市民可以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该细则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总之,《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公开征求意见,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的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将有助于减少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和不规范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